叉車蓄電池的核對性試驗可以反 應電池組的實際容量,我們一般建議出廠前都作為容量實際性的測試,這樣可以反應用戶在后期使用時間的理論值,無論通過哪種設備進行容量檢測,都必須是以 C5的時間作為基準,因為叉車蓄電池是以持續工作及放電的一個過程,達不到要求,將會降低它的儲能電力,可以以恒定電流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,達到額定容量 后,以恒定電流進行對電池組放電,直至單體電池電壓或電池組總電壓達到終止電壓。按以下公式進行容量計算:C==I*t(C是電池組容量,Ah;I是恒定 放電電流A;t是放電時間h);
(2)核對性放電:長期處于浮充電狀態的電池組,要是依靠測量單體電池的端電壓來判斷電池是否失效是很難的,有效辦法是通 過核對性放電試驗來檢驗電池容量,判斷電池的好壞。檢驗方法是將電池組脫離UPS系統,以恒流或恒功率進行放電。當電池組出現單體電池放到規定的終止電 壓,立刻終止放電,避免過放電;
(3)帶載放電:除容量試驗和核對性放電外,在不影響負載正常供電的情況,讓UPS系統工作在電池模式,帶載放電一定時 間,進行實際的帶載能力測試,可測試出電池組的實際帶載能力,這種方法z好判別出一組電池里,是否個別電池性能下降,及時進行更換,但這種測試存在一定的 風險,要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,叉車蓄電池的負載初期實驗不適宜太大的電流通過,可先計算理論的輸出值,在實行檢測。